目前分類:卡債族關注條例 (1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918『修法救卡債族』大遊行

現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不利卡債族,以致更生通過僅24%,清算免責才9.5%。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社更新日期:2011/07/19 11:38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9日電)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認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3年來成效不彰,司法院遲未對消債條例修正草案提出意見,今天在律師林永頌陪同下赴司法院抗議,要求司法院盡速提修法版本。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網更新日期:2011/07/12 18:36 陳沂庭

反貧困聯盟日前分別拜會2012年國、民兩黨的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及蔡英文,建言、討論「改善貧困者生活及縮小貧富差距」議題。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今天(12日)表示,聯盟訴求「學貸相關四法草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及「遊民保障法草案」應在下個會期完成立法,希望兩黨總統參選人能具體落實。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灣立報更新日期:2011/05/04 00:17 張舒涵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妳沒有錢為什麼要借款?妳衡量過自己的財力狀況嗎?」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員溫小姐談到,許多卡債受害人進行債務協商時,常遇到法官先入為主,抱持欠債人咎由自取的觀念予以駁回,《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3年,卡債族卻不減反增。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11/07/04 04:11
王小姐(化名)在去年五月間,接獲自稱荷蘭銀行的專員,表明可以提供五%以下的貸款,當時因手邊仍有一筆利率超過十%的信貸,就同意與該行的「法務專員」相約了解貸款內容。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更新日期:2011/06/27 09:45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一般民眾向銀行聲請信用卡或現金卡,只要銀行同意發卡,就算積欠卡債,銀行多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此次法院罕見認定構成刑事的詐欺,主要是認為,使用者在向銀行提出申請前就已知道沒有還錢能力。因此,喜歡以卡養卡、每月僅交最低金額的民眾,應該要更謹慎使用信用卡。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更新日期:2011/05/25 05:58 張中昌

為鼓勵卡債族積極「理債」,金管會(24)日發函公告各發卡機構,訂立辦理「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的還款利率新原則,要求業者銀行提供更優惠的利率,吸引卡債族將循環信用轉換為個人信貸或信用卡分期,減輕沉重的負擔。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Q1:前置協商面談限於總行或債務催收中心進行,債務人必須遠赴外縣市進行協商,增加有誠意還款之債務人不便。
A:銀行公會表示,部份銀行採分行負責制,如兆豐、臺銀、合庫等可以在分行進行協商。但有些銀行是區域中心制,在區域中心銀行放貸就要在區域中心銀行談協商,如花旗銀行。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置協商平均利率低於3%

2008-04-01 自由時報 第C04版財經綜合 李靚慧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因應消債條例正式上路,各地法院公佈「消費者債務清理訴訟輔導專線」
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專線電話進行諮詢。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   14    條   金融機構應定期及不定期對受委託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之機構進行查核
及監督,確保無違反下列各款規定: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法修正後,把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配偶的專屬」,改為「沒有專屬性」,這造成配偶的繼承、債權人都可以向另一方配偶提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影響甚大!民法親屬篇1030條之一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原是夫妻配偶生的專屬權利,別人不可以主張。

萬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